代办信用卡又"代刷" 离职男子盗刷4人50590元

发布:2017-01-13      来源:正义网      浏览:269

  “蓝小姐,你的信用卡有问题激活不了,要拿回去帮你修复下!”男子冒充交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为4人代办信用卡,又以各种理由将卡骗回并套取了对方身份证号码及信用卡密码,通过已绑定自己银行卡的POS机共盗刷人民币50590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谭某提起公诉。

  据供述,被告人谭某原在广西南宁某银行信用卡中心从事开办信用卡业务,于2015年7月离职后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就向人推销代办信用卡业务以赚取中介费。同年10月至12月期间,谭某先后替被害人赵某及其老乡王某、蓝某夫妇3人办理了3张额度1万以上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并将之激活。由于信用卡激活后可以透支其内额度,谭某以长期不刷卡消费导致信用卡出现问题需要将卡寄回上海总部修复由成功骗取了赵某、王某的信用卡,并套出了支付密码。谭某于同年12月28日、30日使用赵某的信用卡通过已绑定自己银行卡的POS机盗刷套现5000元、6000元,于2016年1月17日、18日又分别盗刷王某的信用卡10000元、4990元。

  2016年1月28日,谭某发现这样来钱快、手段隐蔽,禁不住诱惑又以相同借口骗走了蓝某的信用卡并盗刷6600元。然而,蓝某通过其绑定信用卡的手机收到了账户消费短信发现了谭某的盗刷行为,便打电话让谭某把钱还上,,还把信用卡遭盗刷的情况告诉了王某、赵某,谭某盗刷三人信用卡的事情最终陆续败露。1月30日,三名受害人找到谭某协商还款事宜未妥遂报警,公安机当日将谭某抓获归案并从其住处内搜出“新中付”刷卡工具一个、信用卡一张。

  检方友情提示,临近年关,广大市民要密切注意财物以及人身安全,切勿轻信他人把个人信用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泄露。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司法机关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希望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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