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垫付生意有5分利息?女子投资34万血本无归
发布:2020-09-17 来源:大庆晚报 浏览:421
因为轻信好友夫妇,能有高额利息回报,市民崔女士借给他们34万元,不但没有收到利息,本金也无法要回。
9月10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高利息借出34万元
市民崔女士在东风新村一家商场内,经营了一家品牌男装店,2018年,她通过自家的店员,认识了宋女士,继而认识了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
“接触时间长了,徐先生告诉我,他做信用卡垫付生意,把钱放在他那儿,如借5万元,一个月利息2500元,徐先生经常在微信中向我描述如何赚钱,就这样,2019年5月,我将20万元放在徐先生那里。”崔女士说。
同年7月,崔女士又给徐先生转了7万元。不仅如此,崔女士的女儿和姐夫,也将7万元钱放在了徐先生那里。
崔女士告诉记者,收到了几个月利息后,徐先生表示生意不好,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徐女士和家人多次向徐先生要钱,始终没有结果。
“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夫妻总来我店里送饭,对我很关心,我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跟他们讲 ,他们知道我一个人开服装店不容易。我很后悔,将自己家的事儿,泄露给陌生人。”崔女士说。
女子被指放“高利贷”
那么,事情的真相是否如崔女士所说?经过联系,记者见到了徐先生。
他表示,没有欠崔女士34万元,他之前还过一点利息,有钱的时候,每天也会通过微信,转给崔女士80元钱,徐先生认为,还欠崔女士10多万元。
他告诉记者,现在无法将钱还给崔女士,信用卡垫付不挣钱,他经营了一个保健品店,借的钱都压在货上了。
采访当日,徐先生也表示,崔女士可以起诉,他认为崔女士的行为是放高利贷,她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截至记者发稿前,崔女士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大庆晚报也提醒广大市民,当有人向你借钱时,不要贪小便宜,朋友之间感情再好,涉及金钱利益,都要三思而后行。
利息超额不受保护
如果双方走上法庭,双方约定的5分利,是否合理呢?法律能否支持高利息?记者咨询了黑龙江省鸿达律师所秦岚律师。
据秦律师介绍,按照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施行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分利的利息支付标准,远远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债权的话,法院会依照相关规定,只支持法律保护的利息部分,其他部分不予保护。”秦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