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也不靠谱,隐瞒离职情况盗刷15位客户信用卡

发布:2021-07-21      来源:临安法院      浏览:568

  信用卡和手机绑定,还设置了支付密码、短信提醒,卡里的钱居然不翼而飞?!

  近日,我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殷某借为客户办理信用卡之机,利用“小额免密支付”功能,通过POS机盗刷信用卡,作案40余次,涉案金额达18000余元。

  前银行职员隐瞒离职情况获得信任

  2018年至2020年5月期间,殷某一直在某银行任职,2020年6月殷某从银行辞职后,靠帮人办理信用卡和推销POS机赚取佣金。但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殷某隐瞒了自己已经离职的情况。

  “我之前还在某银行的时候就给陈某和朱某办过业务,我辞职的事没有跟他们说,他们还一直以为我是在银行上班的。他们还把我介绍给别人,那别人肯定也以为我在某银行上班,我办业务的时候也一直自称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殷某正是凭借着这一身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让被害人能够放心地将手机和银行卡交由他操作,从而有了作案机会。

“银行职员”也不靠谱,隐瞒离职情况盗刷15位客户信用卡

  要还车贷房贷的他动起了歪心思

  2020年9月,迫于归还房贷和车贷的双重压力,殷某来到临安找到曾经的老客户陈某,在帮陈某申请新信用卡的时候,殷某谎称需要用旧信用卡进行网上操作,趁陈某不注意,殷某就在对方眼皮子底下,利用银行设置的小额免密功能,用POS机将卡里的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

“银行职员”也不靠谱,隐瞒离职情况盗刷15位客户信用卡
殷某持有的作案工具POS机

  “小额支付也不用输密码,客户的信用卡和手机都在我手上,他们并不会注意我在操作什么,有的时候刷完卡会有消费短信或微信提示,我都会偷偷删掉,他们一般不会发现……”,初尝甜头后,殷某就好像发现了“生财之道”,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殷某通过这种方式多次盗刷被害人的信用卡,窃得15名被害人银行卡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8000余元。

“银行职员”也不靠谱,隐瞒离职情况盗刷15位客户信用卡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小额免密支付功能方便了客户,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何做好风险防范?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1、通过正规渠道办卡。申请信用卡可以去银行柜台办理或者通过银行的公众号、正规网站申请。

  2、刷卡消费时保持警惕。不在非正规商铺刷卡;保证银行卡在视线范围内,更不要交由服务人员刷卡。

  3、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不随意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废旧或过期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勿随意丢弃;发现信用卡丢失时及时进行挂失。

  4、关注信用卡内金额变化情况。定期核对信用卡账单或者设置提醒短信,一旦发现有可疑消费马上打电话向发卡银行核实。发现被盗刷后,及时申请冻结,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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