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专项治理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乱象

发布:2022-03-3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211

  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而3月下旬,每经刊发《信用卡、房贷逾期了?两三千元帮你“洗白”征信!这类明码标价的宣传能不能信?律师:当心诈骗》,对此类“征信修复”事件进行了深度调查。

  发改委出台五项主要治理措施

  对于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国家发改委推出了五项主要治理措施。

  一是建立台账。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筛选出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建立初步筛查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将初步筛查名单按区域推送至各省(区、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将相关监管部门掌握的“征信修复”机构问题线索纳入初步筛查名单,形成本地方专项治理台账,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此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本地方台账梳理更新并上报。

  二是重点监管。对纳入专项治理台账的治理对象,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向监管部门发送监管提示函,经查证属实的,要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将行骗者逐出市场。对参与“征信修复”违法违规活动的信用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不得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三是集中公示。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征信修复问题治理”专栏,集中公示治理对象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在本级信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设置“信用中国”网站专栏跳转链接,有效开展社会公众监督。

  四是打击虚假宣传。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监管部门,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的“征信修复”机构依法严肃查处。

  五是跟踪监测。地方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会同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通过信访、投诉、舆情分析、大数据监测等渠道,定期排查征信修复问题相关线索,及时纳入台账开展治理。

  同时,发改委也表示,到2022年6月底,各地方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力争达到100%,此后严格保持动态“清零”。治理对象退出台账标准为:一是已向监管部门发送监管提示函。二是监管部门已反馈核实查处结果。

  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

  此前,每经记者调查发现,社交平台上打着能修复征信的个人及公司不在少数,且传播方式花样百出。

  调查中记者获知,有非法个人甚至连合同都不需要签订,直接要求消费者转账,称“能修复逾期”。

  也有部分公司可以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征信修复合同”,而实际上这种征信修复合同本质为征信异议申诉委托合同。除此之外,这些公司还给消费者发送营业执照,并混用执照上的“信用修复”概念与“征信异议”概念,自创了“征信修复”名目。

  而当问及征信如何修复时,这些声称能修复征信的个人和公司均选择了回避问题,表示“不好说”。而律师则告诉记者,这些公司若违反了征信业务应当遵循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采取非法定手段进行修复,则涉嫌违法,且所签订合同无效。

  有金融机构表示,这些非法代理中介“利用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挤占客户正常维权渠道,甚至通过伪造公章、制造虚假材料等行为进行恶意投诉,以达到修改不良征信记录的目的。”

  专家则表示,这类所谓的征信服务公司并非监管批准的持牌征信机构,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消费者的资金面临受损的可能,也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专家建议对以个人征信等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树立一批大案、要案典型以震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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