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微信个人收款码不再提供“信用卡收款”服务
发布:2022-11-02 来源:深圳商报 浏览:348
11月1日,部分微信用户收到关于使用信用卡的指引,表示即日起,个人收款码不再提供“信用卡收款”服务。
这意味着,若想使用信用卡收款功能,便必须申请“个人经营收款码”。记者看到,根据微信支付个人经营收款码信用卡收款功能指引显示,商家只要提供身份证以及门店照片,无需营业执照,就能在“微信收款助手”的经营收款服务中,申请个人经营收款码。但目前微信支付个人经营收款码尚未完全开放。
相较于个人收款码,个人经营收款码可以理解为“准商业收款码”,具备商业收款码的相关功能,比如支持信用卡收款、收款到经营账户、提现免费以及200万元的安全保障等。不过商家在申请个人经营收款码后,也需要在“经营账本小程序”—“经营工具”中手动开启信用卡收款功能,否则将默认关闭,用户无法通过信用卡完成付款。
而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进行信用卡收款,还需要按照实付金额的0.38%收取服务费。非信用卡收款单笔5元以下不收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按照0.1%交易费率收取服务费,2022年12月31日前,非信用卡收款每日前1000元不收费。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收款码和个人经营收款码其实并不冲突,即使商家申请了个人经营收款码,原有的个人收款码还是能继续使用,不受任何影响,只是不再支持信用卡收款功能。“微信支付将个人收款码和个人经营收款码区分,也是为了响应监管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个人经营收款码的推出是必然的趋势。”
早在去年10月份,央行便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的管理要求。同时明确了个人收款条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并且要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
今年2月份,微信支付也曾发布公告,表示将结合用户收款情况,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