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确认丢失前可申请临时冻结

发布:2015-06-11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285

    市民李女士日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找不到了,因为自己的信用卡没有设置密码,所以李女士非常紧张,她立即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进行了挂失,客服告知需要缴纳每卡40元的挂失补卡费用。不过,时隔一日,李女士在家中找到了“丢失”的信用卡,她再打电话给银行的时候,银行表示已经挂失成功,因此该卡不能使用,而且挂失补卡费用也不能免除。

    李女士这种情况,不挂失不安全,挂失之后再找到,又白白付出一笔成本,还耽误自己用卡,有没有折中的方案呢?银行客服告诉李女士,下次找不到信用卡,在确认丢失之前可以采用临时冻结(有的银行叫做“止付”)功能,既可保证资金安全,又可免除信用卡寻回后由于挂失而产生的损失。

    记者拨打多个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热线获悉,目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多数银行都开通了临时挂失或临时冻结功能,如果持卡人出现信用卡暂时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先申请临时挂失,一旦卡片找回,便可电话撤销。其中,有些银行,如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对于临时冻结或临时挂失服务不设时间限制,而另一些银行,如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对临时挂失设置1-3日的时间限制,如果客户没有在此期间拨打电话表示卡找到,则自动进入挂失状态,并收取挂失补卡费用。

    不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临时冻结功能并不等于挂失,临时冻结期间发生的损失仍由持卡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因为客户在临时冻结后想要开通信用卡使用功能,只需要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即可,客服也只能通过电话向客户核对相关的信息资料来确认是否为本人,但如果有人知道客户的所有信息,通过电话开通信用卡使用功能,银行对此时发生的交易是不会承担损失的,因此如果不能确认信用卡可以找到,建议尽早挂失,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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