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光明网 日期:2014-08-20 16:31
2013年9月29日,光明网“光明视点”栏目刊发报道《建行未激活信用卡连续被盗刷 应急制度存缺陷》。近日,案件中多名当事人告诉记者,时隔一年,建设银行和负责邮寄信用卡的中国邮政虽都承认过错不在用户,用户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受害者表示,一年来,仍然多次收到建设银行各种催缴欠款的邮件、电话和短信提醒,欠费记录也仍未消除。
去年9月23日,在北京丰台区工作的王莹发现自己新办理的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没有送到自己的手上,手机就收到信用卡开卡短信提示,以及另外一个支出1.3万元的短信提示。几乎同时,与她差不多时候办理该行信用卡的同事罗莉也遇到了同样的怪事,也被盗刷1.2万元。后来两人发现,信用卡在一个星期前就以挂号信的形式,发到单位附近一个叫做“新宫村委会”的地方,是被人冒名取用了。
“当时去派出所迟迟不能立案,因为公安机关一定要银行方面出具书面证明,但是当时距离信用卡的账单日还有10天,银行也无法出具证明。”当时复杂的立案标准,已让受害人之一的王莹头疼不已,“一开始受害人只有我和我们单位另外一个同事,还有隔壁单位的一个男生,后来报案的受害人越来越多,派出所考虑到影响严重,才立案侦查。”
王莹、罗莉以及其他受害人都认为,在这起案件中,中国邮政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信用卡是以挂号信形式寄给用户的,邮局应该核实本人信息才能够领取,却被人冒名领取了;其次,他们认为,建设银行在信用卡管理方面也有漏洞,因为在开卡程序中,并没有分辨出开卡人的真实身份,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很快就能解决,可是眼看就一年了,而且这一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建设银行各种催缴欠款的短信、电话或者邮件提醒,都说我逾期还款。”忍无可忍的王莹,多次与建设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联系,要求消除她的欠款记录。
然而,自称是负责该起投诉案件的张姓负责人多次向王莹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不用客户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信用卡中心只有在收到地方银行提交的处理申请之后,她才能采取处理措施,为用户消除这些信用卡透支记录。
“既然承认责任不在用户,那就应该先帮用户把欠费记录清除,以免影响用户的其他信用记录。至于到底是建设银行的责任,还是中国邮政的责任,则应该由他们双方自行去商讨。”王莹等受害者均表示了这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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