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4-09-19 09:00
昨日上午,拿到银行对账单的王女士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和丈夫存进银行卡里的20万元钱怎么就不翼而飞了。目前,王女士已经报警,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杨先生在常平镇开了一家工厂,最近由于生意不是太好,周转资金出现了一些问题,便四处找钱。说来也巧,8月27日,杨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声称可以帮他在大朗镇某银行办一个能透支50万元的信用卡。
“对方说要想办理这个信用卡,需要到该银行开通一张新卡,并留下该男子的电话。”杨先生的妻子王女士称,虽然当时有所怀疑,但因为实在缺钱,就想着先试试。接到电话的第二天,丈夫就在指定的大朗镇某银行办理了一张普通的储蓄卡。
“过了几天,那名男子又说办理信用卡需要看银行流水,并且要20万元。”王女士说,当时觉得银行卡所有的信息都是自己的,就算打钱进去应该也没关系,反正随时可以取出来。9月4日,王女士便往新开户的银行卡里存了15万元。9月5日,其丈夫杨先生又向该卡存了5万元。
王女士说,本来以为新的信用卡很快就可以到手了,没想到自己存进去的20万元却不翼而飞了。据王女士介绍,9月5日晚8时57分许,其丈夫杨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上面显示银行卡被转走20万元。
“但是当时我丈夫正在跟别人打牌,没有看到信息。”王女士说,等第二天看到之后,到银行去查询时才发现,20万元被人从网上转到贵州一建设银行的银行卡账户里了。感觉自己被骗的王女士赶紧向常平警方报警,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卡在自己身上,对方也不知道密码,怎么可能钱就没了呢?”王女士说,虽然自己有疏忽的地方,听信了陌生男子的谎言,但银行方面也应该负责。王女士表示,如果自己存进去的钱就这样被人盗取了,那就没有一点安全感了。昨日,记者致电银行,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没有回复。
链接:银行卡被盗谁该负责?
根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的专题调研报告显示,近几年有关银行卡被“克隆”后盗刷的案件也大量涌现。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伪卡交易所产生的损失,银行担责是原则,但具体的责任大小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来区分。
据介绍,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银行全责的情形。银行或特约POS机商户没有对交易机器、交易场所采取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而导致储户银行卡信息被复制、资金被盗取,银行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银行、储户按比例担责。比如,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储户用卡存在不规范的情形,而银行又履行了一定的风险提示义务,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责任范围一般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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