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21-03-23 12:16
据了解,贾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由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松山支行工作人员于2011年12月15日8时许报案至松山区公安分局,经过依法审查,于当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贾某于2012年7月17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因其自首,又有悔罪表现,松山区公安分局于归案当天对其取保候审。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0年9月21日,犯罪嫌疑人贾某冒用宋某的身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松山区支行办理信用卡透支9996.49元人民币;还冒用苏某的身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支行办理信用卡透支9997.40元人民币;冒用王某的身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支行办理信用卡透支9998.24元人民币;冒用崔某的身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支行办理信用卡透支9976.44元人民币;冒用张某某的身份,在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支行办理信用卡透支9998.01元人民币,上述款项至今未还,给中国农业银行松山支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966.58元。
2013年6月18日松山区公安分局告知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本案移送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要随传随到,但经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传讯,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于2013年7月16日将案件退回,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经松山公安分局多次传讯,本人拒不到案,并且逃匿。于是对其进行提请批准逮捕,上网抓逃,为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现已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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