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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新政即将实施 滞纳金被取消成亮点

浏览:  来源:中金网  日期:2016-07-10 00:20

 

    据悉,央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行信用卡政策进行改革,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政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推动透支利率市场化、放松对业务规则的行政干预、优化预借现金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业自律等内容。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政实施后,透支的利息相比现在最高可以打七折,免息期还可以超过60天,甚至每个月的最低还款金额还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

 

   信用卡新政解析:

 

   变化一:对于持卡人而言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新政”

 

    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也就是说,今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035%—0.005%之间。同时,新政还规定,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策提升了发卡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溢缴款利息标准等,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而且出台这样的规定,当持卡人在急需现金的时候,给予了比现行政策更高的限额,提高了信用卡的竞争力和使用场景,方便了持卡人。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虽然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

 

    新政中还规定了发卡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等的一些新的变化。

 

    变化二:新政更加人性化,更加接地气

 

    专家认为,此次信用卡新政策,带给了持卡人不少福利。从明年开始,持卡人所持信用卡的透支利率可以打到七折,并可享受更长的免息还款期,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时,限额提高至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所持的信用卡被盗刷了,还将有可能获得补偿等一些《通知》所带来的福利。

 

    总而言之,新政更加人性化,更加接地气,不但有利于为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丰富持卡人选择,改进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体验,而且能够积极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放开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方面限制、规范预借现金业务等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发卡机构建立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信用卡产品与服务体系,为持卡人带来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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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卡新政,滞纳金被取消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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