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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介绍: |
五、其他条款
1. 新客户指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注销满12个月及以上的客户。
2. 参与浦发信用卡特约“合伙人”活动需使用手机号进行登录,用于本活动身份验证、返奖等,验证未通过则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3. 推荐人申请浦发信用卡主卡的手机号须与登录浦发信用卡特约“合伙人”时预留的手机号保持一致。
4. 如推荐人本人名下的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则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5. 本次活动“被推荐人”定义为活动期间直接经由推荐人推荐办卡的新客户,被推荐人仅限通过以下渠道成功申请浦发银行信用卡才能被计入推荐人的推荐人数:通过扫描推荐人的专属二维码、通过推荐人的专属链接(同二维码),进入指定页面填写资料完成申请。
6. 本次活动的“被推荐人”亦特指受推荐人直接推荐的被推荐人,即每一位被推荐人只对应一位推荐人,以该被推荐人申请浦发信用卡时对应的推荐人手机号码为准。
7. 被推荐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计为新客户,不计入推荐人有效推荐数量,不计发推荐人奖励:
(1)被推荐人在申请日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主卡或曾注销浦发信用卡主卡未满12个月的;
(2)被推荐人名下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的;
(3)推荐人与被推荐人身份信息或手机号码相同的;
(4)被推荐人利用浦发信用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活动的;
(5)被推荐人未在指定活动期间内提交信用卡申请的;
*如申请时点击“发送短信”按钮,通过短信中的链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将以被推荐人实际提交相应资料的日期作为最终进件日期,具体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显示为准;
(6)被推荐人批核时的卡片额度不满一千元的;
(7) 被推荐人申请或获批的信用卡产品为校园版浦发银行信用卡或吉利信用卡;
(8)被推荐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格消费的。
8. 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由相同或不同推荐人推荐,申请了两张或以上浦发信用卡的,以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成功通过审核的第一张信用卡及其所对应的推荐人信息为准,其他信用卡不参加本活动。
9. 上期活动的界定方式为:2020年11月30日(含)前提交的浦发信用卡申请进入审核阶段,核准后按上期活动标准计入上期活动奖励。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浦发信用卡申请,按本期活动标准计入本期活动奖励。
10.
本活动中的合格消费指有积分的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公共事业费、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金融机构类消费,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付款消费;不包括预借现金、“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合格消费仅限被推荐人使用其本次活动中申请的浦发信用卡发生的单卡交易金额,同一账户下其他信用卡交易金额不计入本活动项下的合格消费,分期交易的金额(含本金、息费等)不计入本活动项下的合格消费。消费后如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退税或撤销等交易,将不计入本活动所指的合格消费。
11. 推荐人登录浦发信用卡特约“合伙人”活动平台时,需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如因错误填写登录手机号或与我行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导致奖励无法发放或兑现的,我行不承担相关损失,亦不再补发。
12.
如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
13. 如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存在以下行为,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1) 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多级分销类平台、养卡套现类平台、中介交流平台、传销群等非正规或非法渠道的行为;
(2) 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通过办卡公司、刷单平台、传销群、POS机公司等非正规或非法人员代为办理的行为;
(3) 推荐人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引导客户填写虚假信息的平台;
(4) 推荐人以办理信用卡为名义向客户收取利益的行为;
(5) 推荐人未经我行许可,冒用我行名义推广信用卡;
(6) 其他损害我行商誉及恶意套利的行为。
14. 推荐人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5. 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推荐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加本活动及获得本活动奖励的资格。
16. 浦发银行信用卡部营销推广人员不参加本活动。
17.
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前述调整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18. 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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