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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

浏览:184    日期:2014-08-28 23:23

一、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介绍

 

    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但是此金额不能低于当期对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二、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方式
 
    1、持卡人若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项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需支付其账单日前一个月内发生的消费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的透支利息。
 
    2、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记账日持续计息。
 
    3、支取现金或将透支款项转入其他账户的交易形成的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的透支利息。

 

    举例说明如下:李女士的账单日为每月1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5日。
 
    4月15日银行为李女士打印的本期对账单包括了她从3月16日至4月1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本期账单周期内李女士有一笔交易。3月25日的商户消费人民币3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50元。不同的还款情况下,李女士5月15日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假如李女士在5月5日前全额还款3000元,则在5月1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0。
 
    假如李女士在5月5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50元,则5月1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等于77.18元。
 
    具体计算如下:
 
    3000元×0.05%×41天(3月25 日至5月4日)=61.5元 
 
    (3000-150)元×0.05%×11天(5月5日至5月15日)=15.68元
 
    循环利息=61.5元+15.68元=77.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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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北京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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