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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信用卡不予计算积分项目

浏览:150    日期:2014-10-01 16:53

    持卡人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在餐厅、旅馆、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进行刷卡消费,即可按照积分规则进行相应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包商银行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通过包商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交易、现金分期交易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根据实时规定可积分的除外);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根据实时规定可积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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