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正义网 日期:2017-08-02 13:55
自购3台POS机,以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提供“养卡”服务,套现数额逾2200万元。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某。
1月初,钟某从微信上购买了3台POS机,注册虚拟商户信息并绑定POS机,在没有正常的商品交易情形下,利用这3台机子为他人还款和套现,俗称“养卡”:首先,部分客户会把信用卡放在钟某处,由其保管,并告知密码,等他们需要钟某刷卡还账和套现的时候,再联系钟某,告知其刷卡还账或者套现的金额;也有部分客户卡放在自己身上,需要时,钟某再上门提供刷卡服务。
钟某接单后,先用自己的账户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把客户需要还的具体金额还进客户的卡里,过后再用POS机把钱刷出来。当钟某帮忙还款或者套现后,客户再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将抽成费用(每刷一万收100至130元的手续费)转账给钟某。
6月8日,民警在厦沙高速集美出口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钟某车上有3台POS机,244张信用卡。民警立即意识到钟某可能涉嫌犯罪,便立即对其进行审查。
经查,钟某在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6月7日期间,利用这3台POS机,在海沧、集美等地,为他人提供代还信用卡及套取现金等业务,累计交易金额逾2200万元,从中牟利10.6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钟某利用pos机为他人代还信用卡以及套现的行为,套现数额逾2200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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