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4-11-05 11:18
在正规的电商网购商品,货到刷卡付款后信用卡却被盗刷。近日,浦东公安分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作案人正是某电商平台的配送员周某、谢某、张某等5人。他们送货上门收款时,利用盗码器克隆用户信用卡,然后大肆套现。目前,5人均被刑事拘留。
不少热衷网购的市民担心,正规电商平台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令人防不胜防。电商平台是不是该为此担责呢?
POS机内安装盗码设备
今年10月15日晚,家住浦东高桥的陆女士收到手机短信,称其信用卡刚刚被消费1.5万元。她立即拨打银行客服询问,得知几分钟前这张卡里的钱在一家外地商户的POS机上被消费。自己的信用卡一直在身边,怎么会平白无故出现在外地的POS机上呢?陆女士十分纳闷,立即向警方报案。
几乎同时,这一情况也发生在另一位网购者张女士的身上。
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一方面仔细调取相关POS机的信息,另一方面让被害人详细回忆近期用卡情况。陆女士向侦查员反映,她最近一次使用信用卡是一次电商网购,在工作人员送货上门时使用移动POS机刷卡支付。无独有偶,其他被害人也有在该电商平台货到付款的经历。
侦查员随即前往该电商平台的相关配送站走访。在调取公司员工信息及送货情况时,侦查员发现这几笔业务都未使用该公司的POS机,疑点集中到该配送站周某、谢某两名员工身上。
同时,通过对POS机申领机构的走访调查,一个以张某为首的利用盗码手段实施信用卡诈骗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10月16日和25日,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谢某、张某等5人,并缴获空白银行卡、磁卡读写器、笔记本电脑、POS机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张某、周某、谢某等人交代于2014年9月起,经事先预谋分工,采购盗取信用卡信息设备,并冒用某商行名义申领POS机,伺机克隆银行信用卡的情况。现已查证4起案件,涉及8万余元。
电商平台是否难辞其咎?
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犯罪,平台是否需要担责?有市民表示,选择电商平台,首先考虑安全。如果不是认准正规电商平台的品牌,根本不可能刷卡。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这样的身份才能得逞,因此,电商平台难辞其咎。
法律界人士则表示,电商平台是否担责还要看具体细节。比如,员工所在的平台是何性质,员工行为是否职务必要等。就上述案件来看,周某、谢某的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他们仅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伪装,而非职务行为本身侵害被害人权益,因此电商平台不用连坐。
但也有专家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电商平台在雇员时应尽必要的审核、教育义务,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应以内部规章等方式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否则,这将对银行卡安全和社会诚信都造成伤害。为此,有市民呼吁,电商平台应在服务条款中加入“一旦发生因员工违法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电商平台应先行垫付”等条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电商平台正处于布点、扩张阶段,需要大量配送人员。因而,招人门槛一降再降,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任何一家负责任的电商平台,都有必要注重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否则点布得再多也会被市场淘汰。
3
标签:窃取信用卡信息分享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