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中财网 日期:2015-09-14 11:56
“2015年8月18日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015年8月18日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以上两个案子涉及的信用卡套现金额分别为10多万元,但最终信用卡套现人的苦果是要在铁窗内度过两三年,一生背上“信用的黑名单”。所以,我们奉劝“拆东墙补西墙”的信用卡套现人,人在江湖,你现在套出去多少,将来悉数都要还出来。
案例一:
套现炒股被套最终“啃老”解围
今年上半年股市一路向好时,让不少人打起了信用卡套现炒股的主意,然而始于6月的一轮轮暴跌让不少人的美梦最终变成了恶梦,终于意识到“杠杆炒股”的残酷。去年7月进入股市的李先生,先是利用自己的闲散资金小赚了一笔,后来看到股指一路狂飙,李先生禁不住诱惑动起了信用卡套现的歪脑筋。李先生说,今年4月底他将两张分别有5万元额度的信用卡拿去套现。按照李先生套现9万元来算,套现一次的成本在360元~720元之间。由于信用卡的免息期在20天~50天不等,只要信用卡账单到期,李先生就不得不将股票卖掉还钱,这样前前后后他一共套了三次。然而市场可不是总艳阳高照,随后不期而至的暴跌让他经历了跌停板股票卖不出去的恐慌,眼看着“套”来的钱在股市里一点点变少,李先生整日恍恍惚惚,吃不下,睡不着。随着还款日一天天逼近,他不得不割肉卖掉全部股票还钱,还差2万多元的资金缺口,最终他不得不找父母借钱还上了信用卡。“股市没那么容易赚钱,用自己的闲钱投资一下还行,信用卡套现炒股真是不能碰。”李先生反思道。
案例二:
恶意透支本金8万多元被判三年罚3万元
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金额超万元且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拒不归还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以下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供的两个真实案例,或可给持卡人提个醒,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违法成本非常高。
2015年5月,某国有银行市南城支行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林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经查,林某于2013年3月18日向该行申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自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期间,林某通过刷卡消费、提现等方式使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60016.50元人民币,产生滞纳金和利息合计24930.32元人民币,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拒不归还。2015年5月10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林某还主动交代了自己于2014年3月10日向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温州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从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共透支本金23472元人民币,产生滞纳金和利息6237元人民币,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也未归还。
据悉,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其本人持有的两张信用卡,通过消费、提现等方式进行恶意透支,超过规定还款期限,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5年8月18日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案例三:
申办额度10万元白金卡
家人代还9万多元欠款
同样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催收拒不还款的周某也于2015年8月18日被判信用卡诈骗罪,被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据悉,周某于2013年3月向某国有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标准白金信用卡。从2013年5月25日起,周某使用该卡透支消费,金额达到183817元,取现6000元,还款102615.44元,溢缴款2207.20元。由于透支消费、取现以后没有足额还清欠款,在此期间,产生利息35688.90元,滞纳金8022.22元,取现手续费30元。经核算,尚欠银行本金84994.36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周某超过三个月拒不还款。在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立案抓获后,周某的家属代其向银行归还了其欠款90000余元。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45210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