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行尊然白金卡消费满额赠境内机场/高铁接送服务
活动介绍: | 1.活动期间,客户使用尊然白金卡月度(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消费满1万元,且在过去6个月内(2020年2月1日-2020年7月31日)累计消费满10万元,可获得境内舒适型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1张; 2.客户使用尊然白金卡月度(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消费满2万元,且在过去6个月内(2020年2月1日-2020年7月31日)累计消费满20万元,可获得境内商务/豪华型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1张; 3.每位客户限获得一次,获得商务/豪华型接送服务兑换券的客户,不同享舒适型接送服务兑换券。 适用车型: 舒适型包含:(凯美瑞、帕萨特、雅阁等同级别车型)限乘4人,后备箱可载1个30寸和1个20寸的拉杆箱; 豪华型包含:(宝马5系、奔驰E系、奥迪A6等同级别车型)限乘4人,后备箱可载1个30寸和1个20寸的拉杆箱; 商务型包含:(别克GL8、本田奥德赛、艾力绅、唯雅诺等同级别车型)限乘6人,后备箱可载2个30寸和2个20寸的拉杆箱。
活动对象: 1.活动结束后,我行将于8月10日前通过短信将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码发送给消费达标客户,兑换及预约接送服务有效期为券码发送日起90天内。 2.客户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至专属活动页面使用兑换券码兑换和预约相应的机场/高铁接送服务: 登录https://www.dragonpass.com.cn/abcPtH5/index “龙腾出行APP”-“发现”-“尊然白金卡消费满额送机场/高铁接送服务” 3.预订时需提供以下信息:使用人姓名、使用人联系电话、本次服务人数、使用城市、使用日期、车型、行李数、使用路线(机场/高铁—市区、市区—机场/高铁、具体约会地点、时间、使用人航班/车次信息)。 |
1.本次活动限农行尊然白金信用卡(典藏版和精粹版)主卡客户参与;2020年第一期活动达标客户中,已使用活动券码兑换并使用了机场/高铁接送服务的,不在第二期活动对象内。
2.活动期间,客户使用尊然白金卡月度(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消费满1万元,且在过去6个月内(2020年2月1日-2020年7月31日)累计消费满10万元,可获得境内舒适型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1张;客户使用尊然白金卡月度(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消费满2万元,且在过去6个月内(2020年2月1日-2020年7月31日)累计消费满20万元,可获得境内商务/豪华型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1张。每位客户限获得一次,获得商务/豪华型接送服务兑换券的客户,不同享舒适型接送服务兑换券。
3.境内机场/高铁接送服务兑换券将统一发送至消费达标的尊然白金卡主卡持卡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上。客户自活动开始之日起至成功预订境内机场/高铁接送服务之日,请勿修改预留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正常收到短信。若因变更预留手机号码无法收到机场高铁服务兑换券,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4.机场高铁服务兑换券兑换及预约接送服务有效期为券码发送日起90天内,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5.机场高铁接送服务限境内使用,适用城市列表以本次活动页面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6.请提前24小时预订接送服务;若需取消/更改需提前12小时致电龙腾出行7*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21111,境外+86 513-87199488;距离服务开始12小时内不能取消,若取消,本次服务视同使用并扣减相应次数。
7.接送范围限机场/高铁站往返市区内点到点接送(距离机场50公里范围内),不含跨城接送。超出指定范围之外的服务或有违反本服务规则的需要(例如,要求跨城市提供服务;要求中途停车接人;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发现非持卡人本人享用服务等),龙腾出行有权直接拒绝并协商调整服务要求;如持卡人拒不接受的,龙腾出行有权不提供服务,已实际派车到场甚或实际发生服务的,龙腾出行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视同持卡人已使用了该次服务。
8.接机/站(从机场/高铁出发前往指定地点):由实际到港/到站时间开始计算,等候时间为1小时;如约定指定时间,等候时间为15分钟。送机/站(从指定地点出发前往机场/高铁):以约定时间为准则,等候时间为15分钟。超过等候时间服务取消,本次服务视同使用并扣减相应次数。
9.婴儿及儿童均需按人头计算。每个车型可提供服务的车组以实际服务城市为准。如实际乘坐人数或/和携带行李超出车辆的服务容量范围,龙腾出行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需要遵循当地交通法规。
10.接送服务内容及预订细则等以本活动专属页面显示为准。任何有关机场/高铁接送服务之责任由服务供应商龙腾出行负责,若因套餐内容或服务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龙腾出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持卡人对接送服务有疑问、有争议,请拨打龙腾出行客服电话:4008821111。持卡人对提供的服务有争议的,中国农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
11.统计消费时按主卡与附属卡交易合并计算,且消费时间以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不包括专项分期及退货的交易。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其中,入账币种为外币的消费,以我行系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12.持卡人自参加活动之日起至支付成功之日,卡片需保持正常状态,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活动条件的消费发生退货或者撤销、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当前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1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14.凡违反前述活动规则进行恶意套利的持卡人,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及VISA有权不予优惠、追回恶意套取的优惠金额,并拒绝其今后参加任何优惠活动。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网站或商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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