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深圳商报 日期:2021-08-05 23:34
银行表述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免利息是否真的免利息?信用卡分期业务能否提前撤销?这些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时时困扰着消费者。
为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重点消费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深圳市消委会于2020年下半年针对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两项信用卡分期业务,模拟普通消费者的消费场景对10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官网及手机APP展示的公开信息是否存在信息告知不明晰的情形先后进行了两次深入调查,主要发现三大问题:实际年化费率以及撤销分期、提前还款规定等重要信息披露不完善;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剩余的所有各期手续费,即消费者即便提前还清分期本金,也需负担剩余手续费;存在“免利息”“手续费比例不随分期期数的增长而提高”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随后,市消委会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就上述问题召开情况通报会,督促10家银行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10家银行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并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经由各家银行总行批准,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供了实质性书面反馈意见。截至目前,10家银行均已就三类问题全面完成整改。
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完善了官网信用卡分期业务实际年化费率的披露;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银行完善了撤销分期、提前还款规则等重要信息的披露;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针对消费者提前还款,由原先一次性须收取剩余所有各期手续费,修改为免收剩余手续费或仅收取一定比例违约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删除了“免利息”“手续费比例不随分期期数的增长而提高”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宣传语。
据悉,此次监督是全国首例由消费者组织发起,银行业全国范围内对信用卡分期问题进行的全面整改。此次整改的事项,各家银行需要总行批准,整改结果也将惠及全国信用卡消费者。
同时,市消委会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应充分理解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在办理分期业务时应重点关注银行披露的折算后的实际年化费率,以了解分期业务真实成本;特别关注时限、费用等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例如,消费者办理分期业务时应特别注意分期业务的撤销规则、提前还款规则等重要条款,尽可能选择条款清晰、条款对自身更有利的银行办理分期业务;理性选择分期业务,合理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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