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14-10-24 11:18
身份证丢失被冒用失主免责 银行防“漏洞”有招数
公安部近日规定:身份证丢失被冒用,失主将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冒用者和审查部门则须承担相应责任。这对市民来说是个好消息,但需要和身份证频繁打交道的银行,会否由此风险大增?
对此,银行人士昨日表示,由于早已实现开户实名制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风险不会大增,但银行会从审核源头上加强管理;此外银行早已对信用卡被“冒开”制订了免责条款。
银行方面表示,被认为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在于委托他人开户和信用卡开卡等两大方面。据记者了解,本人委托其他人代理在银行开存款账户,但开户时需同时提交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实行实名制开户。而银行会通过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来确保开户人和委托人都是真实身份,委托开户后也只能进行存取款业务,办理其他业务如开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都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这样就能保障开户人账户安全。即使发生被盗用身份信息开户来做违法事件如洗钱等,因有受委托人身份信息,有线索可查,被盗用人亦无需承担相应责任,但恶意串通的除外。
对信用卡开卡出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卡然后恶意透支的情况,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这都是个别案例,在实现了与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后,这一风险已大为降低。市民所能看到的受理点只是最初的审核平台,银行在收集信用卡申请资料后还会做很多后台甄别与判断。就算真的发出卡,发生了问题,若能证明确系被冒名盗用身份证开卡,而非身份证所有人责任,银行将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由此引起的不良信息记录,银行也会向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申请加注说明,以避免给身份证持有人带来不便。
银行人士提醒,身份证作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虽然现在公安部门给出了免责条款,但不代表就能一劳永逸,日常生活中不要随意把身份证借给不知底细的人使用,即使是复印件,也最好在复印件上填写办理某项业务时该复印件的用途、时效等,避免被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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