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潇湘晨报 日期:2016-11-02 15:01
25岁的石辉(化名)是个盲人,不会写字,申请信用卡后到银行办理激活手续时,没能办成信用卡。随后,他就此事向法院起诉。
银行方面称,石辉无法完成亲笔签名的要求,又出于对他资金安全的考虑,才未为其办理,符合相关规定。
10月31日,盲人技师石辉(化名)与律师一起来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简称“红星支行”)。之前,他在该行激活信用卡时,因为无法签字,工作人员拒绝为其激活。在此之前,他曾在其他银行顺利办理过4张信用卡。
11月1日,广发银行长沙分行相关负责人称,银行操作流程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因石辉身体原因,使用信用卡消费具有一定风险,他们更多是出于对持卡人消费安全的考虑。
办卡 “卡”在激活手续上
“我的眼睛是先天性失明,仅能看到一点光亮。”石辉介绍,因身体原因和家庭经济状况,他没能上学,不会写字。在盲人按摩店学习后,他成为一名盲人按摩师。
9月中旬,他看到朋友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信用卡,觉得挺方便,就让朋友帮忙申请了广发银行的信用卡。9月23日,石辉和朋友来到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激活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由本人在申请材料上签名,石辉说自己是盲人,不会写字。“我就问能不能朋友代写,我签字。”石辉称,他的提议被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了,他只能离开银行。
9月29日,石辉再次来到红星支行,一位大堂经理得知他无法签字后,便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画地书写。“但最后说我写的还是无法通过。”石辉说。
起诉 “拒办信用卡是歧视行为”
“2014年,我第一次办信用卡,激活卡时,大堂经理在监控摄像头下,为我读了客户须知,并帮我填了表,然后我按的手印。”石辉说,此前他在其他银行成功办理了4张信用卡,都能正常使用。他听朋友说信用卡激活期限是45天,眼看期限将到,就萌生到法院起诉的想法。
10月31日上午,石辉与律师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要求红星支行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纠正“基于残障歧视”的行为,承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盲人提供合理便利及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石辉的代理律师说,根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及银监会相关规定,残障人士享有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红星支行以石辉不能签字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信用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该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石辉的区别对待,是基于残障的直接歧视。
银行 基于持卡人消费安全考虑
11月1日,广发银行长沙分行(简称“长沙分行”)和红星支行相关负责人都证实确有此事。长沙分行一位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操作流程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为控制信用卡发放的风险,银监会规定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银行必须实行“三亲”原则(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但石辉无法完成“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的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银行更多的是基于持卡人消费安全的考虑。石辉在外使用信用卡支付消费时,具有一定的风险,如刷卡时输入的金额无法核实,错输或多输都有可能;另外,也无法保障其信用卡的密码外泄导致被盗刷。因为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石辉的资金安全,银行才拒绝为他办理激活手续。
相关法规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规定:有书写障碍的残障人士办理开户、存款、取款、挂失及贷款等业务时,可用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有残障人士窗口的银行网点应安放键盘式密码输入器,便于视力障碍客户使用。
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总行(总公司)应当统一建立健全为残疾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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