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平安银行 日期:2022-04-15 13:47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22年5月30日起,调整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分期业务规则,全部调整为如下规则执行:
一、持卡人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后,仅能用于个人消费,不抵扣信用卡历史欠款,也不抵扣消费专用备用金和其它分期每期计入账单的本金和利息。
二、持卡人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后,分期总金额不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可用额度。在客户信用卡账户无溢缴款情况下,每期分期本金、利息计入账单后不占用可用额度; 在客户信用卡账户有溢缴款情况下,每期分期本金、利息计入账单后占用可用额度,超过溢缴款的部分不占可用额度。
三、持卡人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后,消费交易优先使用消费专用备用金支付,不足部分使用信用卡额度支付。在消费专用备用金结清时,消费专用备用金未使用部分将一次性转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优先抵扣消费专用备用金计入账单的欠款,剩余部分抵扣计入账单的其他欠款。
四、规则调整后,历史已成交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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